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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我看到的新疆火灾事件

昨天,新疆发生了一起火灾事件。实际火灾发生时间是前天晚上,昨天发布新闻通稿后冲上热榜。转载通稿内容如下:

新疆乌鲁木齐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2-11-25

据乌鲁木齐市委宣传部消息,11月24日19时49分许,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吉祥苑小区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急救、应急、公安等力量迅速到现场开展救援行动。22时35分许,现场明火被扑灭。伤者均因吸入有毒烟气紧急送往医院救治,10人经抢救无效死亡;9人为中度吸入性肺损伤,生命体征平稳,无生命危险。吉祥苑小区为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区,居民可下楼活动。起火部位在高层住宅楼15层,火势蔓延至17层,烟气扩散至21层。

经现场勘查和当事人陈述,初步确定火灾因家庭卧室插线板着火引发。目前,伤员救治、善后处置和相关调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总台记者 田彤 张敏 阿尔曼·阿里木 昝索南达杰)

通稿内容按部就班不带情感,看不出更多信息,但其中几个部分流露出一些信号。

  •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起火至明火被扑灭耗时近3小时——救援无责,处置及时合理,但隐瞒了时间合理性及处置过程出现的问题。
  • 伤者均因吸入有毒烟气紧急送往医院救治——死伤原因不是救援处置的问题,但隐瞒了死因并同时暗示自救处置不当如果处置得当可以避免伤亡,有将责任推卸给受害者的嫌疑(刚才看到其他媒体口径已经明指受害者自救处置不当)。
  • 吉祥苑小区为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区,居民可下楼活动——事故原因与防疫无关,但隐瞒了实际小区活动受限的真实情况。
  • 初步确定火灾因家庭卧室插线板着火引发——事故原因为个人意外,与防疫及救援无关,但隐瞒了消防预警救灾相关问题。

其实自己并不是先看到新闻通稿,而是群里有人发的一段群聊视频。视频里一位妇人有气无力在呼救,说三个孩子都不行了请求快点救救他们。接下来又看到一段视频,视频是从另一栋楼拍摄的救火画面,旁边一个女子说“水根本够不着,消防是不是不知道啊”,画面中的消防水柱在距离窗口火苗还有几米远的地方化作水雾。

接下来我在微博热搜中查找相关内容,那时这条热搜还在前几位。热搜里置顶的是上面的通稿新闻,但下面快速滚动的信息显然持有不同意见。

于是自己看到所在小区实际上在25日还是“高风险区”的多来源截图,看到救火车无法进入小区的视频,看到小区门口一些人拆除地桩和封闭铁皮的视频,看到群里有人让居民关好门不要出户的视频,看到许多人说路边停放的车辆因为车主隔离或者长时间没有使用而无法启动的无奈抱怨,看到有人说楼下单元门被锁,有人说只能通过一层住户窗户逃脱,有人说群里呼救的三个孩子都已经死去,有人说现场一片混乱,有人说话题被降热搜……

等我再看热搜排名的时候首页已经找不到这个话题。

之后在朋友圈、在知乎继续收集相关资讯,看到的都是删除和限制。

下午开始看到一些人发布消息捐款、捐物、捐房子希望帮助受害者,才渐渐寻得一些暖意。

而之后看到的是另一份通稿,一个人因为散布相关不实信息被行政处罚。

今天,关于事件的舆论封控依然继续,朋友圈里、微博里一个个天窗,一个个无法查看,我们知道每一个背后都代表着一腔被浇灭的热血,却无可奈何。

现在通过已经知道但无法证实的信息能够勉强拼凑出可能的事件:

  • 在火灾发生后至少一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消防车只能在小区门口远距离喷水救火,可能因此错过最佳救援时间。阻碍消防进入的原因包含:老旧小区道路狭窄、停放车辆因各种原因无法清理、小区设置隔离栅栏地桩等无法及时移除。
  • 死伤者错过了最佳救援时机也未采取合理有效的自救措施。可能的原因包含:小区缺乏有效火警设施未能及时警示居民逃生,社区管理人员未能起到有效纾解作用甚至阻碍自救(未证实),小区消防通道不通畅单元门被锁(未证实)。
  • 事发时小区并非“低风险区”,仍在持续封禁中。虽然并无直接证据证明因此阻碍了火灾疏散,但不难想到至少间接引起:小区设置障碍阻碍救援,小区内车辆无法清理、管理人员缺乏火灾意识阻碍居民逃生、居民没有获得有效逃生机会。
  • 卧室插线板引发火灾。一篇消防部门发布的微博中重复了三次“不要在充电时玩手机”,个人反对这种推卸责任的说辞。没有任何产品说明中警示不允许在充电过程中使用电子产品,居民正常使用电子产品起火引发火灾不是居民使用的问题,应该追究产品厂商的责任、监管部门的缺位、消防设施的不足、救援方式的不到位,而万万不应该是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任。

新闻通稿所表达的不是对于事件的思考和警醒,能看到的只有推卸和掩饰,还有谎言。

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表达自己应该表达的。